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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0026065081/2018-4879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安文街道 生成日期: 2018-01-16

安文镇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1-16 10:13    来源:安文街道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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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文镇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

行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命财产安全利益,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根据磐安办《磐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磐安办〔2018〕1号)等文件要求,1月9日下午县安委办一季度工作例会上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通过集中开展隐患查改、执法惩戒、追责问责和宣传教育,确保全县2018年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进一步为平安磐安建设和全县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奠定良好的安全生产基础,结合本镇实际特此通知。

一、目标要求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深入排查整治一批事故隐患,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降低各类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平安祥和过春节。

二、重点内容

以岁末年初及春节期间事故多发和安全风险较高的行业领域为重点,主要是:道路交通(春运)、旅游景区、休闲娱乐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燃气安全、出租房、来料加工、建筑施工、危化、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以及涉爆粉尘、喷涂、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等重点危险场所和企业。

(一)道路交通(春运)安全(负责人:陈志强)

结合冬季道路易受冰雪天气影响,通过各种渠道对辖区内居民、村民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礼让斑马线”活动,同时做好酒后不驾车的宣传活动。各村、各社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认真做好镇、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整治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农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人。发挥村级交通安全管理协管员队伍的作用,构建镇、村二级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客运站安全、营运车辆安全管理、机动车和电动车安全管理、道路隐患排查整治。

(二)旅游景区安全(负责人:吴钱江)

1.景区设施安全。全面开展营运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测检验,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对临时搭建的设施,必须由具备相应安全资质的单位设计、建设和维护,并落实人员现场做好安全维护。

2.景区现场安全管理。运用技术手段,加强对景区现场人流实时监测,发现人流量突破警戒值需立即启动分流措施,严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3.景区周边交通安全。科学制定景区周边高峰时段交通管控方案,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力度,确保交通安全有序;落实节假日期间救援保障力量,确保紧急情况发生时第一时间施救。

(三)休闲娱乐场所、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羊贵兴)

吸取天台“2.5”足浴店火灾等事故教训,对足浴店、洗浴场、影院、KTV、健身房、网吧、宾馆酒店、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自查自改制度执行是否到位,装修材料、电气线路是否符合标准规范,消防设备设施、标志标识是否完好,人员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演练是否定期开展等方面。

(四)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负责人:张健强)

对体育比赛活动、文艺演出活动、展览、展销、元宵节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监管的原则,严格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加强对临时建筑搭建、临时用电设备设施的管理,城区严禁使用各类可燃爆彩粉。

(五)燃气安全(负责人:施尚森)

1.城镇居民用气安全。深刻吸取杭州“7.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燃气非法经营、非法充装、超量存储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大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力度和燃气灶具金属波纹管推广力度。落实输供气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开展燃气门站、燃气管线的隐患排查整治。

2.工业企业燃气安全。重点检查自建燃气(燃气点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条件落实、气源供应、各项手续程序办理情况等,对手续不全、安全条件不达标的进行重点整治。

(六)建筑施工安全、危房(负责人:陈一波、施尚森)

加强对城区拆迁改造、电力设施施工、排污管道施工等工程建设,以及城乡危旧房治理、违法建筑拆除等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持续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易发多发区域的综合整治力度,同时要求临时搭建的板房全部配备灭火器。

 (七)特种设备安全(负责人:孔海仙)

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加大对企业及工程建设项目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电梯、游乐设施以及各用人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情况的检查力度,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八)工矿商贸企业安全(负责人:施时喜、周金良)

1.危险化学品。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等全过程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双重预防机制、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2.露天沙场露天矿山要重点围绕道路、破碎传输、装卸等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改善安全条件,要加强从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特别是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开展以及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3.烟花爆竹。针对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特点,城区严格禁止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加大对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

4.一般工贸企业。围绕可燃爆粉尘、喷涂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预防机制建设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三、工作步骤和主要措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月12日前)。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各村、社区及各企业要按照工作要求,制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成立督查监察小组,镇长陈一波为组长,人大主席副周金良为副组长,孔海仙、卢骏、葛亚玲为小组成员。农村片、社区片安全生产及消防由片长负责(社区:陈志芳 新盟片:胡忠明,云山片:史红正,墨林片:陈有弟),各驻村、联区干部参与检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月13日至3月20日)。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存在问题隐患,做好台账记录,将问题隐患及时录入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中,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并及时向镇督查监察组上报整治落实情况。二是开展督查检查。各线负责人要求组织人员开展督查检查,一方面要对各自辖区和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另一方面要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对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突出问题的,要重点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四是及时通报曝光。对执法整治过程中发现和存在的正反两方面典型,要进行通报和曝光。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3月21日至3月31日)。“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回头看,通过查漏补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行动结束后,各线要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期,特别是春节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百日攻坚的组织领导,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二)强化协调督导。各线、区块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百日攻坚”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分工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百日攻坚活动,并按阶段向镇督查监察小组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实行闭环整改。

(三)强化追责问责。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线负责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要迅速核查、及时回复。对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的企业,要严格执法。将“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在村和社区张贴宣传资料,加大对“百日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信息报送,将各个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报送给督查监察小组。

 

          安文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