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大盘镇人民政府(本级)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磐安县大盘镇人民政府(本级)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党委职能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闻宣传工作。
(6)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农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磐安县大盘镇人民政府(本级)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磐安县大盘镇人民政府(本级)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磐安县大盘镇人民政府(本级)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磐安县大盘镇人民政府(本级)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1,014.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58.14万元,占总收入94.4%,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58.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9.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18.17万元),占总收入94.4%;上年结转收入56.83万元,占总收入5.6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磐安县大盘镇人民政府(本级)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958.1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9.27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3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7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3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1 万元、农林水支出51.64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87 万元、其他支出102.71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85.29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0.14 万元,项目支出102.71 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9.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8.1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磐安县大盘镇人民政府(本级)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386.66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3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24 %。,主要是因为税收完成情况较好。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磐安县大盘镇人民政府(本级)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付学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6.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 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1.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2.94%。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等支出。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3,680批次,6,020人次,共 11.93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6.5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6万元,主要用于小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XX(类)XX(款)XX(项):指……。
13.XX(类)XX(款)XX(项):指……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