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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磐安县中医院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磐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磐安县中医院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磐卫〔2017〕5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浙江子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磐安县中医院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本项目是提升我县中医药服务能力、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加快推进“江南药镇”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原则同意实施磐安县中医院迁建项目

二、项目建设名称:磐安县中医院迁建项目。

三、项目选址:新城区古竹古塘地块。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83894.53平方米(中医院用地面积53533.26平方米,运营+用地面积30361.27平方米)。中医院总建筑面积64291平方米。中医院主要内容为新建门急诊综合楼、医技楼、住院部、行政楼、地下停车场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5990.21万元,通过PPP形式,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2017年至2021年。

七、环保、项目节能、安全生产、气象、消防、所需建筑材料、施工用能等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请据此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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