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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养生旅游业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7-03-06 15:25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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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机关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我县生态资源优势,抢抓“浙中江河源头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机遇,切实把休闲养生旅游业培育成强县富民的“一号产业”,为加快“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提供强大动力,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总体定位。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按照“全县一景、全域旅游”的发展要求,以“药乡磐安、身心两安”为主题,以“乡村慢生活+中医药健康养生”为特色,构建“一核两区两镇”发展格局,争创全省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县,全力打造“江南生态养生源”和中国生态文明示范旅游目的地。  

  2.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主体相结合,积极推进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政策扶持,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激发全社会参与旅游业发展热情;  

  2)坚持重点突破和协调发展相结合,加快多业融合,完善配套,开拓旅游产业新领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旅游环境与质量;  

  3)坚持项目建设和市场营销相结合,加快旅游大项目引进,打造旅游核心品牌,增强旅游产业发展后劲与活力;  

  4)坚持主客共享和服务民生相结合,统筹城乡,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的综合带动效应。  

  3.发展目标  

  1)旅游产业实力更强。到2017年,全县实现接待游客达800万人次以上,旅游总收入达60亿元以上。到“十三五”期末,实现“游客超千万、收入超百亿”目标,全县接待游客达1000万人次以上,其中接待过夜游客达500万人次以上,旅游总收入达100亿元以上。  

  2)旅游产业结构更优。到2017年,旅游购物在全县旅游总收入中的比重超过20%,过夜游客人均逗留时间达1.5天以上,人均旅游消费达750元以上;到“十三五”期末,旅游购物在全县旅游总收入中的比重超过30%,过夜游客人均逗留时间达2天以上,人均旅游消费达1000元以上。  

  3)旅游产业品牌更响。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药乡磐安、身心两安”品牌更具影响力。到2017年,游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到“十三五”期末,游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  

  4)旅游产业贡献更大。到2017年,旅游直接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超过7%以上,旅游业税收收入相当于地方财政收入的4%,全县旅游业增加值占地方生产总值的比重达4%;到“十三五”期末,旅游直接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超过10%以上,旅游业税收收入相当于地方财政收入的7%,全县旅游业增加值占地方生产总值的比重达7%,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实现翻一番。  

  二、主要任务  

  (一)以规划为龙头,优化旅游空间布局  

  4.优化旅游空间布局。构建全县“一核两区两镇”主体空间布局,并通过廊道扩散形成有机一体的休闲养生大景区。“一核”即以老城区和云山旅游度假区为核心,打造全域化旅游的集散中心;“两区”即大盘山旅游区和磐安台地旅游区,为我县休闲养生旅游的南北两大特色分区;“两镇”即“江南药镇”和“古茶场文化小镇”,为我县休闲养生旅游的两块高地和“两区”的龙头项目。  

  5.强化规划引领。“浙中江河源头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的目标要求,按照“全县旅游一体化、规划管理一盘棋”的思路,开展全县休闲养生旅游资源普查,建立休闲养生旅游项目库;修编全县休闲养生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完善风景名胜区、旅游精品线路等其它涉旅专项规划强化旅游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工业、农业、林业、文化、商业等相关产业规划的衔接,力求各类规划兼顾旅游业发展需要,实现统筹效益最大化;加强旅游规划的执行和管理力度,未经旅游主管部门审核的涉旅项目不予立项。  

  6.加强旅游资源保护。大力贯彻实施旅游法、环保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自然与人文旅游资源保护,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开发旅游资源,不得在主要景区与游线可视范围内进行开矿、土地整理等影响生态景观的大型活动,严禁在风景区、旅游区、度假区、旅游精品村等可视范围内进行采(挖、取)石、取土、挖砂、建坟和其它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严格控制林木采伐,突出旅游业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中的战略位置,发挥旅游业在浙中生态屏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以融合为途径,引领发展转型升级  

  7.促进旅游与农、林、水的融合。立足“农业大县”县情,以花果药蔬为重点,发展特色休闲观光农业和创意农业,规划培育成片的观赏农业种植区。加快开发森林休闲养生旅游产品,高质量、规模化地推进林相改造、彩化香化工作。深入推进生态治水,打造最美河流。努力营造四季景观,大力发展赏花游、生态观光游、亲水游,争创全省森林休闲养生旅游示范县。  

  8.促进旅游与工业的融合发展。以特色食品、保健品、工艺品等产业为重点,依托食品加工、保健品生产、户外用品制造、酒厂、茶厂等企业,逐步推进旅游与工业的融合发展,支持工业企业围绕自身特色,开发精品酒庄、茶庄、主题酒店、养生馆、休闲吧等服务设施,探索“工旅一体化”发展模式,发挥旅游的品牌传播作用,拓展工业企业市场。  

  9.促进旅游与文化的融合加快非遗项目旅游化开发步伐,建设民俗文化展示馆,积极开展“民俗文化月月汇”活动。利用榉溪孔氏家庙、大盘山自然保护区、“浙八味”展览馆等,建设研学旅游基地,发展研学旅游。利用已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的合法宗教场所,开发宗教休闲养生产品,发展宗教旅游。积极对接横店,培育影视产业链,创建影视文化主题景区,发展影视摄影旅游。挖掘和开发“红挺一纵”等革命历史文化资源,发展红色旅游。  

  10.促进旅游与城乡建设的融合充分考虑国民休闲度假需求,统筹推进品质山城、风情小镇、秀美乡村建设,加快形成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特色彰显的美丽城乡新格局。突出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主题特色,完善乡村配套,营造乡村美景,依托乡村故事、乡愁记忆,大力发展古村民俗游。  

  11.促进旅游与健康产业的融合。利用我县产业、环境和药文化优势,以“江南药镇”建设为契机,强化旅游与中医药、体育的融合,培育养生、养心旅游产品,积极开发户外康体运动项目,打造“山地运动的高地、户外生活的天堂”与中国药膳养生之都、中医药健康养生旅游中心,大力发展养生康体游,争创全省运动休闲养生旅游示范基地。  

  12.促进旅游与养老业的融合。主动契合老龄化时代的来临,以乡村农家乐为主体,优美的生态环境为依托,充分利用各乡镇、区块闲置民居、校舍、厂房等,配套文化体育活动和医疗安全设施,建成一批规范化、标准化的养老基地,研引“绿城·颐乐学院”养老模式,鼓励创办特色专业学校,加快养老护理、老年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实现旅游休闲与养老服务、医疗保健、健康养生等的互动发展,引领全国中高端养生养老服务新业态,把我县打造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端养老、特色教育融合发展的示范点。  

  (三)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13.拓展旅游投资领域。鼓励境内外经济实体、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以独资、合资、合作、承包、租赁、托管、股份制等形式,投资开发县域内的各类旅游资源。鼓励各种投资主体采用以上形式参与开发或特许经营,投资建设旅游景区范围内的旅游经营项目。鼓励现有旅游企业,增加旅游项目投资,扩大旅游项目经营规模。鼓励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开发休闲养生类旅游项目。  

  14.加快老城区和云山度假区建设。融入旅游发展概念,加快老城区基础设施改造建设,科学利用历史街区,推动购物、特色餐饮、休闲娱乐和慢行绿道建设。按照建设集旅游度假、休闲养生、文化会务、生态宜居的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定位,鼓励开发温泉、养生药膳、中医药保健、影视拍摄、民俗文化表演、高端民宿等特色产品。  

  15.加快特色小镇建设。抢抓全省振兴历史经典产业、扶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机遇,按照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标准,加快“江南药镇”、“古茶场文化小镇”特色小镇建设,推进集高端民宿、书吧、茶吧、养生馆、农耕体验、特色美食等为一体的“乌石小镇”、大皿“风情小镇”、“南孔文化小镇”、乡村慢生活“悠客小镇”建设,培育全省一流的中医药养生养老集聚区、茶文化养生休闲综合区  

  16.加快精品景区建设。以花溪、十八涡、百杖潭、水下孔、舞龙峡、灵江源森林公园等现有山水景区为基础,加大软硬件投入,丰富景区内涵,加快景区提升发展。加强古村落景区的有效保护与开发利用,推进“百花村”建设,开展全省非遗经典旅游景区创建。发展一批设施完善的农业休闲观光基地,打造国家农业公园。培育樱花谷、杜鹃谷、银杏公园等一批特色景观林,打造世界药园、天下花谷,逐步壮大农林景区。创新经营体制,突出景区特色,争创高等级旅游景区,努力改变我县旅游景区“低、小、散”的状况,加快促进“大盘山”和“高山台地”核心景区形成,实现景区规模、效益、实力再升级。  

  17.加快精品游线建设。依托沿线自然山水、传统村落、农业生产等基础资源,挖掘历史文化、民俗特色,以线串点,以点带面,着力打造南、北两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带动沿线农家乐优化环境、服务,提高档次、收入,加快向规范化、基地化发展,形成我县旅游富民产业带和对外形象窗口。  

  18.加快文化体育项目建设。整合提升赶茶场、迎大旗、炼火、祭孔大典等非遗文化,打造一台高水准非遗文化大戏。积极打造原生态影视基地“爱情谷”婚纱摄影基地,探索“文化影视创意小镇”建设。充分利用废弃公路、古道,修建城乡绿道、森林绿道、茶园绿道,开发滑雪、滑草、滑翔、山地自行车、马拉松、探险、帐篷基地等山地运动项目,加快漂流、天然浴场等涉水项目开发,打造浙中有氧健身活动中心。  

  19.加快酒店民宿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宜居县城”,到“十三五”期末形成日接待8000人住宿的能力。加快推动花溪大酒店、养生不夜城、大盘山温泉山庄二期、浙中疗养度假中心等项目建设,打造云山度假区酒店集群。支持部分工业企业“退二进三”,开发以住宿为主的多业态旅游服务功能。大力实施乡村客房提升改造工程,培育中端农家乐和高端民宿发展,打造十个精品农家乐示范区和十家高端民宿点,建设浙中民宿群。支持汽车旅馆、露营地等旅游接待设施建设,提高旅游住宿级配水平。  

  (四)以完善公共服务为手段,提升旅游质量  

  20.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县内交通干线和通景公路提升建设,完善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系统。支持开通旅游专线,逐步发展旅游观光巴士、观光交通,推动县域旅游交通公交化。完善旅游集散节点的旅游厕所、停车场及购物、特色餐饮、休闲娱乐等设施建设,构建安文—云山全县旅游服务中心,加快玉山台地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增强全域化旅游服务功能。  

  21.做大食膳品牌。培育一批“名店”和“老字号”餐饮品牌企业,挖掘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风味小吃和美食佳肴,开发特色餐饮街区,满足不同人群消费需求。积极举办美食节庆活动,推出绿色有机餐饮、中医药养生药膳、有机茶养生宴等特色菜肴系列,做大磐安药膳食疗养生品牌。  

  22.繁荣购物市场。加快城镇商业街区和综合性旅游购物市场开发建设。鼓励创意旅游商品开发,梳理包装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特产品、旅游纪念品、工艺品。培育一批集基地、收购、加工、包装、销售为一体的旅游商品龙头企业。做强以“浙八味”特产市场和农林业休闲观光基地为依托的旅游购物基地。开展旅游商品进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服务区、车站、景区活动。支持旅游商品企业通过旅游网点与互联网店商销售。  

  23.强化人才支持。加快人才智库建设,聘请知名专家担任我县旅游发展高级顾问,成立旅游发展技术小组,为我县旅游发展提供从顶层设计到项目创意落地智力保障。加强与专业院校的合作,加大导游、规划、建设、园林、设计、营销、文化创意、酒店管理和新业态发展等旅游紧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强化旅游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投入,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办法,分层分类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培训,定期组织技能大赛,努力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五)以宣传营销为载体,打响磐安旅游品牌  

  24.强化旅游宣传。县旅游主管部门要围绕“药乡磐安、身心两安”的形象定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宣传、文化等部门,要把旅游宣传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把旅游宣传与城市形象宣传、对外经贸、文化交流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县广播电视台、传媒中心要开辟旅游专栏、专题、专版,把旅游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外宣报道任务。  

  25.积极拓展旅游市场。以沪、苏与宁、杭、温、绍、台及周边县市为一级市场,省内其它地区为二级市场,省外长三角地区为三级市场。增加一级市场的营销投入,鼓励本地旅行社积极开拓地接业务;鼓励旅游企业、旅游特色村参加宣传促销活动,开展自主宣传营销;充分借助新老媒体,深入开展“专”营销、“微”营销,不断壮大养生、养老市场,开拓青少年市场,扩大自驾游市场,开发境外旅游市场,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旅游大市场格局。  

  26.加强与专业团队合作。积极创新营销方式,不断拓展营销思路,加强与国内知名专业旅游策划公司的合作,制定3-5年阶段性合作计划和分年度具体合作计划,适时重点开展有创意的节庆、赛事活动与正能量事件营销,推出我县四季特色旅游产品。  

  27.发展智慧旅游。完善磐安旅游网站建设,建立数字化的旅游信息和管理功能模块,构建智慧旅游信息发布和服务平台,建立微信、微博公众服务平台,推动智慧景区、旅行社、酒店建设。加大与同程、携程、途牛、驴妈妈等知名旅游电子商务网站合作力度,构建旅游电子商务营销网络,优化智慧旅游管理服务体系。利用车站、旅行社、景区、宾馆饭店、乡村旅游点等逐步建立全县旅游咨询服务体系。  

  三、保障措施  

  28.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大旅游、大产业”要求,开展旅游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县旅委会工作机制,完善休闲养生旅游业联席会议制度。增强和整合旅游规划管理及综合协调、产业管理、行业服务、农家乐管理职能,推动旅游由事业管理向产业发展转变,由单一部门向部门综合联动转变。建立县领导联系重点旅游企业、项目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一号产业”改革和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各部门、各乡镇同频共振、各司其职发展旅游业的浓厚氛围。  

  29.强化资金保障。2015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有所增长,主要用于旅游规划、品牌创建、宣传营销、基础设施建设等。强化部门项目资金融合,农办、农业、林业、文广新、水务、体育、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围绕全县旅游总体空间布局安排建设项目。金融机构要推开旅游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业务,开展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抵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将乡村客房提升优先纳入扶贫小额贷款范围。积极探索采用财政产业基金入股方式,支持旅游项目开发,引导旅游产业发展。引入PPP融资模式,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30.强化规划用地保障。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时要合理规划旅游业发展用地,优先保障县重点以上旅游项目用地指标。积极盘活“三改一拆”拆后土地和城镇低效用地,用足林业、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合理确定旅游用地出让价格。探索以“坡地村镇”为主要模式的低丘缓坡综合利用,合理利用低丘缓坡和存量建设用地资源,引导旅游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完善旅游产业用地管理,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多途径解决旅游项目土地利用难题。对生态农业、绿地水库、乡村旅游等不改变土地用途的用地,按原用途进行管理;对利用原有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开发文化创意旅游的,可保留土地用途不变;对符合规划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多余宅基地和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合作开发旅游项目。  

  31.合力招商引资。加强旅游项目招商,尤其是招商、旅游、发改、农业、林业、经商、工商联等部门要把旅游项目招商作为重点工作,各乡镇、部门要加大与“一号产业”相关项目招商力度,鼓励个人或团体开展旅游项目招商引资。突出招商重点,围绕中医药养生、休闲观光农业、森林养生、文化影视、乡村度假、生态养老、运动健身等分支系统,针对特色小镇、旅游集散中心、景区提升建设、度假区(村)开发、古村落保护等重大项目,开展精准招商、专项招商。  

  32.强化项目服务。创新旅游投资项目管理,提升全程服务质量,优化投资环境,围绕项目落户,大力推行一个项目、一名县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套工作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按照《磐安县旅游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由县旅委会办公室组织考察并经县旅委会研究同意后的项目,在立项审批、开发建设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项目考察意见办理相关手续,提供优质服务,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及时化解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提高旅游项目开发质量,力争每年新开工一批旅游项目,建成一批旅游项目。  

  33.优化经营环境。允许三星级以上旅行社以及全国百强、省五十强旅行社在我县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分社参与工会疗养政府采购。把公务接待推向市场,鼓励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批准的公务考察、会议等活动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旅行社提供的合法发票作为报销凭证。加强对旅游企业管理与服务,进一步规范涉旅检查、收费行为,严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为游客提供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为从业者创造更好的经营空间。  

  34.强化责任考核。将旅游工作纳入全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考核体系,落实各个项目的工作责任分解,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加强旅游工作目标管理和督查落实,做到目标明确、奖惩分明。由县督查局、旅委会办公室制定具体的评价办法、考核机制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及时把握工作导向,及时破解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中共磐安县委    磐安县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