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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磐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磐安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13 10:03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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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磐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磐安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28

磐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磐安县农民

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磐安县委 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实施意见》(磐委办发〔201627号)精神,设置磐安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与磐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署办公。磐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磐安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列入群团机关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三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组织发展农合联会员,构建具有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服务功能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综合平台;负责农合联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各类会议筹备工作,执行农合联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和决策。
  (三)负责成员企业、基层社、农合联会员的指导、管理和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产品营销、日用消费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产品市场、电子商务、经营服务综合体、村级综合服务站等现代服务网络建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

(四)负责生产合作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农产品行业协会,构建农村新型合作服务平台;承接涉农部门转移的农业技术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包括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产业协会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农业公共服务职责。

(五)参与农民合作金融体系建设,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探索组建资金互助会、保险互助会等。

(六)维护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社员(会员)的合法权益;负责社有资产、农民合作基金的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和增值。 

(七)受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防汛救灾物资等商品的储备任务。

(八)负责政府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扶持项目申报、补贴测算、审核等工作。

(九)负责镇(乡)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和会员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政策咨询等工作。

(十)代表本区域供销合作社、农合联参加上级供销社、农合联的活动,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活动。

(十一)制订蚕桑生产规划,实施茧丝绸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管理。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内设14部。

(一)办公室

负责县供销社机关(农合联执委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室及与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信息、宣传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秘、档案、保密、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组织、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员工培训、离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党务、党风廉政建设、共青团、妇女、工会、文明创建、信访、作风效能、工作目标考核等工作。

(二)农业生产服务部

根据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和名品、名企、名家培育工作;研究制定农合联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的发展规划;开展农民培训;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等涉农主体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协调农合联各成员开展联合与合作;指导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利用工作;负责农业相关扶持项目的申报、协调、落实等工作。

(三)信用服务部 (财务审计科)

参与农民合作金融体系建设,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开展信用合作,组建资金互助会、保险互助会,构建农合联信用服务体系;指导资金互助会的运行管理、风险防范救助、资金保值增值等工作;负责县社(农合联执委会)财务管理、资金调剂使用、工资审批发放;指导农民合作基金的营运管理;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审计工作;协调财政、税收、信贷等相关部门工作。

(四)供销服务部

拟订供销社经济发展规划、经营项目并组织实施;指导供销社控股、参股企业的业务经营管理,开拓新业务、新市场;负责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经营网络建设和管理;指导电商平台建设,打造网上供销;指导、协调农合联各成员加强合作与联合,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储运包装、品牌营销、展示展销;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抓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负责编报商品流转统计报表;做好工业经济服务、联系工业企业、优化发展环境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基层社改造重组、经营服务综合体、村级综合服务站(服务中心)、品牌建设;负责农业以外相关扶持资金项目申报、争取、实施和考核等工作。

(五)资产经营服务部

负责县供销社(农合联)资产及基层社资产运营、整合、出让、租赁、盘活、争议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保障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投资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普法、安全生产、平安综治(维稳)、计划生育工作。

三、人员编制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农合联执委会)事业编制17(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兼职副主任2名,科室领导职数6名。

四、其他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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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

         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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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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