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九和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鉴为进一步加强全乡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推进秀美乡村建设,培养村民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一个整洁、有序、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经乡政府研究,特制定《九和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核主体
考核由乡组成环境卫生检查组,联村干部、各村书记、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保洁员、分拣员是环境卫生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垃圾清运人为清运承包人。
二、考核内容要求
1、村庄环境卫生。包括房前屋后、阴沟、主次干道、村庄空闲地、河道、公路等保持干净。
2、农户垃圾分类。农户配备可腐烂和不可腐烂垃圾筒,且无破损、无移作他用;农户分类基本正确;分拣员定时上门收集或农户定时定点投放;投放点选址合理,垃圾筒数量适当,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处理站按规定设置护栏和相关标识牌,定期添加菌种、清理和灭虫;可腐烂垃圾二次分拣到位,数量按覆盖人口正常增长;管理规范有序,保持卫生整洁。
三、考核方式
1、采取每周抽查、每月检查、年终考评的方式进行考核。
(1)每周抽查。乡检查组每周至少安排1次对本乡所辖范围3个以上村的环境卫生保洁和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驻村干部、村书记、村主任。
(2)每月检查。乡检查组每月至少安排1次专项检查,对全乡21个行政村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包括自然村)进行实地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排名公布。
(3)年终考评。在每月实地检查的基础上,结合上级部门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排名。
2、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整改通知单》(附件2)形式反馈给所在村,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根据考核奖励办法进行相应奖惩。
四、考核奖惩
1、各村经费发放:由基础经费+月度考核经费组成。以各村2016年度人口数为基础,安排15元/人基础经费,同时每月安排8400元(平均400元/村,具体见附件1)经费进行考核奖惩。
2、月度考核奖惩:乡检查组每月对各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垃圾分类实行动态考核,月考核全乡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驻村干部、村书记、村主任、村监委主任按名次给予100元、80元、50元奖励,考核全乡排名倒数第一、第二、第三的驻村干部、村书记、村主任、村监委主任各扣100元、80元、50元;在月度检查考核中连续三次被评为最差村的,由乡纪委对所在村环境卫生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驻村干部、村书记、村主任、村监委主任每人再扣200元。
3、县级考核奖惩:在县级环境卫生、垃圾分类检查考核中,如检查结果在全县排名前三位且得分在95分以上的村,每次给予相关驻村干部、村书记、村主任、村监委主任各奖励200元;如检查结果得分92分以下且被县级通报的村,每次给予驻村干部、村书记、村主任、村监委主任各扣200元。
4、年度考评奖励:对全年环境卫生与垃圾分类检查进行排名,对前三名的村保洁员、分拣员分别奖励800元、600元、400元。
5、各村卫生保洁员、分拣员扣款由各村自行负责,垃圾清运人员按合同职责要求进行考核。
6、本办法自2017年3月22日开始实施。
附件1:各村月度考核经费表
附件2:九和乡环境卫生整改通单
九和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