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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双峰乡防汛值班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23 16:12 来源: 0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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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双峰乡防汛值班制度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了贯彻落实磐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防汛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防汛值班工作,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双峰乡防汛值班制度。

一、正常汛期值班每年自4月15日至10月15日止(县防指另有要求除外)。遇特殊汛情或突发事件,值班时段相应提前或延迟。

二、防汛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防汛纪律,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认真负责,细致工作,切实保证下情及时上传,上情及时下达。

三、值班人员要做好接发传真、电话、记录水、雨、汛情、灾情等工作,及时掌握水情、汛情动态,了解各村防汛抗灾情况,及时上报当日灾情和防汛抗灾情况。当发生暴雨等突发情况时,应由防指领导、防汛办负责人带班,会同当日值班人员一同值班;情况紧急时,防指全体人员参加值班。

四、值班人员应按时交接班,遇特殊情况无法准时到岗时,应事先向防指领导报告,并通知换班人员;交接班时应移交值班记录和发生重要情况的处理结果以及遗留问题等。

五、值班人员应做好接收电话、传真的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来电单位、姓名、通话内容、时间等。需要请示处理的事情办完后,要记录办理情况、值班人员签名,做到事事有着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重要内容不许错漏。遇有自己不能处理的防汛要务时,必须立即报告防指领导,严禁积压拖延,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

六、当市气象局发出台风、暴雨警报和大到暴雨以上实时降雨信息时,或接到河流超过警戒线以上水位时,要向及时向防指领导汇报,并按照预案要求向相关村及辖区内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通报。主动了解受灾地区的范围和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抗洪抢险措施等情况,督促做好灾害防范工作。若接到县防汛办的紧急通知时,值班人员应及时通知各村做好相关防汛准备工作。

七、带班领导主要负责上下协调,提出重要的调度意见、险情处置方案,并督促落实。乡党委书记、乡长负责阅示、审定有关防汛抗灾方面的文件,将重要情况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八、乡防汛办值班电话:84756365。

双峰乡人民政府

20174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