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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档案局201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6-03-09 10:52 来源: 县档案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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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档案局2016年部门预算

 

一、磐安县档案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档案业务标准、技术规范,对全县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2.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档案法>办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依法负责档案相关行政许可审批。

3.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县范围内的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

4. 接收、征集、整理县级范围内的重要档案和社会上具有重要意义的档案资料;集中统一管理县级档案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保管和利用档案,推进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和档案信息化。

5.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纂、公布、出版档案资料,充分发挥档案馆“两基地一中心”(档案资料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信息服务中心)的作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6. 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档案学术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

7. 制定档案工作者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档案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磐安县档案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磐安县档案局2016年收入预算146.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6.1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磐安县档案局2016年支出预算146.1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档案事务-行政运行62.7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档案事务-档案馆83.4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87.2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91万元,项目支出4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档案事务行政运行141.44万元,其中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正常运转经费及档案资料征集,档案抢救、保护、编纂、修复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提供、利用,档案馆设备购置、维护,档案陈列展览等方面的支出。

(四)20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保有一般公务用车一辆,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公务时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16部门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