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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2-25 09:54 来源: 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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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磐安县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磐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http://www.panan.gov.cn/)。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磐安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4501608。地址:安文镇龙山路1号,邮编:322300。

  一、概述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条例》要求,一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发挥“中国·磐安”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二是以《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为重点,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三是根据《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精神和《关于做好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5〕35号)的要求,认真做好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四是认真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公开的信息严格实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 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人。五是对各乡镇、部门在“中国·磐安”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情况和网站建设情况,实行“一季一检查一通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情况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县各乡镇、部门通过“中国·磐安”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167条(其中:政府信息8080条、规范性文件27个、政府微博1171条、政府微信889条)。全年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县依法受理依申请公开19件(其中书面申请14件、网上申请3件、当面申请2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未发生涉诉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其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不及时公开或不公开信息现象时有发生;二是个别单位在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时,未能准确把握《条例》的要求,在答复过程中存在程序、实体上不规范的问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二是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开展培训会和交流,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通过政府网站、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公众关注的重点,舆论、群众监督的焦点,真正形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

  磐安县公开办         

  2016年2月24日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