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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002605003X/-0000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5-03-03

磐安县建设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3-03 16:43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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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磐安县建设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

                                                           报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磐安县建设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着力打造服务型部门,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推进局机关自身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强化主动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客观,注重实效,有利监督”。我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规划计划、工程建设、统计报告、重点领域公开、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廉政建设、文明创建、应急管理、举报投诉、工作动态等20项,向社会主动公开公文信息数83(条),其中政务动态53(条),公告公18(条),其他类1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类信息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县物价部门还没有核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还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信息发布总量不够多、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维护工作有待加强。三是对下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不够。

  2015年,我局将创新方式,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强化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着力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二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调整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三是加强检查指导。加强对下属公用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促使信息公开正常化、规范化。

  

  二○一五年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