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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91330727313603304M/2021-5037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供电公司 生成日期: 2015-03-17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3-17 17:10    来源:供电公司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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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信息公开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下一步工作打算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统计数据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行业特点,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在城区营业厅、供电营业厅向用户提供信息和电费查询,收费标准和电费电价,停电预告等信息。
       1、充分利用e路通信息平台。e路通信息平台向用户提供允许进入电力系统的设备厂家、施工企业、设计单位,供用户选择。在营业厅设置触摸屏,向用户提供电费查询、法律法规、停电通知等信息。
       2、收费标准上墙公开。在营业厅墙壁上公开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收费项目标准、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费标准、临时接电费用标准、用电业务工作流程、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
      3、全方位提供信息。供电服务热线95598,全天24小时开通,为用户提供服务,如故障报修与停电公告等全方位信息。
     (二)加快信息公开更新
      一是及时修改组织机构信息。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动态领导修改公开信息。6月份,因班子调整,及时修改班子信息;7-11月,根据省公司、市局要求,生产组织模式的变更和农电混岗工作的清理,及时修改内设机构。二是及时传送行业信息。随着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向的改变,及时向社会提供信息,推进企业集约化发展。三是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每周更新工作动态,反映企业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地方经济,承担社会责任的各种信息。
     (三)把握信息公开和保密的关系
公开的信息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的信息不擅自公开。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和保密的关系,结合行业特点,把握公开合理的原则。信息公开的合理是指所公开的信息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信息。所公开的信息确实不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或个人隐私的,确实不能够控制知悉范围的,公开的方法是合理的。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9条。其中,行业信息3条,公开指南1条,工作动态信息115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12月31日止,尚无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无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未予公开的信息以及就政府公开信息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安全以外,全年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可以向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200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准确,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磐安政务公开信息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磐安县供电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4651212)。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持续、有效开展,我局将切实加强“小城故事多”服务品牌的推广应用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