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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诚信“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
2015-12-23 16:33 来源: 浏览次数:
磐政办〔2015〕103号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金华市
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诚信“红名单”
“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诚信“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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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
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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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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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诚信“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