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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3075998205/-0000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5-01-05

磐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1-05 09:00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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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磐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五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2月3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磐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4508016。

  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磐安县质监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磐安县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本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从工作实际出发,立足职能,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不断补充完善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既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查阅场所依法获取、检索政府信息,又便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分类与操作,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由局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配合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细化了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升工作水平。利用网站和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将学习《条例》作为全局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并组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等业务知识。

  (三)加强平台建设,及时信息公开。结合我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清理规范并公开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的相关信息。同时,通过开通腾讯、新浪的政务官方微博和设立政务公开栏、投诉电话、咨询窗口等形式公开质监系统相关信息,认真接待每一位群众的举报、投诉、咨询。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公开形式

  1.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上,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大型政务活动和工作动态信息、办理程序、指南和收费依据、标准等情况。

  2.新闻媒体和宣传日活动信息公开。 通过官方微博、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的等开展情况。 利用"3?15"、世界标准日、计量日、质量月、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或纪念日在闹市区设点为民服务,宣传质监法律、法规和质监部门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政务公开内容。

  3.设置政务公开栏。 公开本局职责、领导分工、执法依据、行为规范及收费公示等信息,使群众一目了然。

  (二)公开内容

  2014年公开政府信息57条。其中,组织机构类7条,占12.28%;政策文件类21条,占36.84%;规计划类1条,占1.75%人事信息类2条,占3.51%;工作动态类10条,占17.55%;重点领域公开类15条,占26.32%;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类1条,占1.75%。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法规。公布质监工作开展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包括质量法规、食品安全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法规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2.审批服务。全面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

  3.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质监系统重要政务活动和工作动态信息,专题公开基层基础建设、检测工作整顿、质量提升和“以质取胜、创优争先活动开展情况”。

  (三)阳光工程网公开情况

  已按规定设置行政执法和重点公开事项2个栏目。录入行政执法目录下的行政许可项目7条、其它审批事项2条、行政奖励1条;重点公开事项主要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事项,录入处罚信息1条、通知公告1条、工作信息10条、稽查信息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和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或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有待提高;二是部分岗位工作人员素质仍然不适应信息公开工作需要。为此,我局将按照《条例》规定,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进一步组织局机关、基层站所、技术机构干部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三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磐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