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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002606233K/-0000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5-01-14

磐安县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1-14 09:01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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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布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审核程序,使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内设机构、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廉政建设、民政规费、应急管理、工作动态、举报投诉等10项,2014年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调整了磐安县民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结构,将机构概况、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收费标准、投诉举报、项目审批、公告公示、政策法规等内容分别予以公开。同时,我局严格要求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实施政务信息公开,设立了投诉箱和投诉电话。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类信息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县物价部门还没有核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因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从事的工作事项比较多,存在着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信息发布总量不够多等问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范和监督保障机制尚不够健全。

2015年,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打造阳光政务、透明政务的重点来抓,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立足实际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把应公开、能公开、可公开的信息全部主动公开。二是着力提升公开质量。修改完善信息公开指南,调整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三是致力办好门户网站,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努力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和规范性。

                                                                 一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