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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307277251174000/2021-5199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县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14-12-05

磐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 2014-12-05 00:00    来源:磐安县文广旅体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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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广电体育事业、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人才队伍建设。

(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县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

(三)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县重点及基层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承担县体育总会日常工作。

(四)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县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五)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行业监管。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监管全县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六)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拟订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检查。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配合上级体育部门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八)负责地方文化旅游体育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制定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对外及对港澳台的大型文化、旅游和体育交流活动。

(九)指导协调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组织实施文物遗产普查、挖掘和保护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负责和指导社会文物工作。承担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组织工作。

(十)监督管理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指导推动文化、旅游和体育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一)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综合执法,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深化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持续推进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实施文物保护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努力使县域文化体系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更加壮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化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