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对公共财政支出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二)根据预算执行局批复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办理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三)负责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和使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有关账户,包括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相关软件,财务业务的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