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协调和监督,研究制订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国有资产营运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核,办理有关授权事项,并实施监管;制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负责县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