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处室:
《大盘山管理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9月28日
大盘山管理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3-2017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省、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工作细则》)和《磐安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我局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有关条规文件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定不移严明纪律,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力争经过5年的努力,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党风政风民风明显好转,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具有保护区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深化作风建设
(一)严明党的纪律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决维护党纪权威。局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纪律教育和执纪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市委“25条意见”和县委“16条规定”、“10个不准”等,坚决纠正“四风”,防止反弹。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公务接待管理、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和办公用房清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强化公务用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精神。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局纪检组要将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综合运用约谈、通报、处分等手段,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三)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坚持每年突出一个主题,推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机制,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以及局有关要求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充分发挥手机短信平台、民生热线、机关效能投拆电话等投诉平台作用,进一步拓宽效能投诉渠道,完善投诉机制。积极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完善有错无为问责机制,加大效能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庸懒散”等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
三、坚决惩治腐败
(一)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在强化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的同时,突出办案重点,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执法人员徇私舞弊、以案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二)提升案件查办工作水平
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及时澄清反映失实情况,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提高办案人员工作水平,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坚持查办案件与加强警示教育相结合,加强典型案件的剖析和通报,努力实现查处一案、教育治理一片的综合效应。
(三)坚决查纠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整治征地拆迁、资源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治理吃拿卡要等问题。扎实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参与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
四、有效预防腐败
(一)深化党风廉政教育
加强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干部理论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周一晚学等制度。开展“廉政大讲堂”活动,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推进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常态化、刚性化。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将廉洁观念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法制教育之中。争取大盘山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申报,增强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积极开展体验式、互动式、启发式群众性廉洁文化宣传活动,参与“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建设,努力提升党员干部廉洁意识。
加强廉政宣传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反腐倡廉热点问题引导,争取在大盘山网、党务公开栏等开设反腐倡廉专栏,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方式创新,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作用,并严肃反腐倡廉新闻宣传纪律。
(二)加强重点领域的反腐倡廉建设
规范局权力运行。深化局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机制,完善“四重一大”决策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优化运行机制,科学配置和依法规范局和处室职责权限,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做到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突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执法管理、科研项目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动态预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和政府投资管理。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分析、动态监控、情况通报等制度。执行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全覆盖的制度。执行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进场交易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执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专家论证、项目公示、招标文件会审等制度,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局内外监督。
(三)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深化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监督制约机制。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监督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备案等制度。
加强行政监督。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力度,拓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加强对职能处室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善于运用监察建议等法定手段,严格行政问责。配合对预算执行情况、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
(四)全面深化改革
贯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和激励保障办法,构建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着力培养“狮子型”干部。执行问题干部约谈等制度,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要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纪检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执行党组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制度,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县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制度。
(二)落实纪检组监督责任
局纪检组要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承担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聚集中心任务,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督。执行纪检领导体制,落实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意见。执行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的精神,落实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加强对同级党组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大局意识、主业意识、责任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三)增强工作合力
建立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党组和纪检组成员为组员,负责牵头抓总,局纪检组负责抓具体落实,做好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和检查指导,加强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承担《实施方案》工作任务的各牵头处室和参与处室,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综合效果。
(四)狠抓任务落实
局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要把《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融入本人和处室的实际工作中,集中力量解决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每年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完善考核结果运用,局班子成员每年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入述职述廉(德)报告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评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要注重研究探索,及时解决《实施方案》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