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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307277955517106/2014-527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文件字号: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磐安县气象局 成文日期: 2014-12-01
统一编号: 有效性:

磐安县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4-12-26 15:16    来源:磐安县气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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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磐安县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工作,加强工作规范,提升工作效能,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磐安县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磐安县气象局                磐安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4年12月1日 

       

  磐安县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传播时效,扩大覆盖范围,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短信发布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5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65号)、《金华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实施细则》(金应急办〔2014〕6号)、《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磐政办发〔2012〕1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主要依据 

  省、市、县政府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短信发布特别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浙政发〔2013〕16号)中明确指出:“媒体和通信企业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建立健全气象预警信息传播‘绿色通道’和气象短信‘全网发布’机制,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磐政办发〔2012〕115号)文件,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作出专门规定,提出明确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归口管理、部门联动、统一发布”的原则,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标准由县气象局负责牵头制订与完善,由气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负责制作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广电、新闻传媒中心、通信主管部门等要及时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简化预警信息传播审批环节,建立快速传播的“绿色通道”。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及通信运营企业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遇紧急情况时要采用滚动字幕、加开视频窗口、语音提示甚至中断正常节目予以插播等方式,实时播报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警信息在本行业、本系统内的传播工作。 

  二、发布区域和发布主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主席令第23号)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实行属地发布原则,县有关部门负责本县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即:县气象局负责制作县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负责联合有关部门制作气象因素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中国电信磐安分公司、中国移动磐安分公司、中国联通磐安公司和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及时、准确、免费播发县内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遇紧急情况时要采用滚动字幕甚至中断正常节目予以插播等方式,实时播报预警信息。 

  三、启动标准 

  对暴雨、台风、雷电、寒潮、大风、暴雪、道路结冰等重大气象灾害红色预警,视情况启动实施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 

  四、审核签发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需要全网发布的,由县气象局填写附件2,起草全网发布预警信息内容、发布时效和其他要求,提出申请,县气象局分管副局长审核,经县政府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县长)同意,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气象局局长)签发后发布。 

  五、实施发布 

  县气象局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确认等方式下达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中国电信磐安分公司、中国移动磐安分公司、中国联通磐安分公司和县广播电视台在接到任务后的10分钟内启动发布。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应在6小时内完成手机短信全网发布,县广播电视台应在20分钟内完成数字电视全网发布。 

  六、预警解除 

  县气象局发布预警解除通知后,县广播电视台应立即停止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滚动发布。手机短信全网发布不实行预警解除制度,但应在发送重大气象灾害预警短信时,明确气象灾害影响时段。 

  七、发布情况反馈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结束后,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和县广播电视台应在12小时内将本次预警信息全网发布所用时间及发送用户总数等情况反馈至县政府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气象局)。 

  八、加强协作配合 

  县应急办加强对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工作的协调和督查,建立沟通联络和检查通报制度。县气象局要与三大通信公司、广播电视台建立工作沟通协商机制,解决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附件:1.县本级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解除)流程图 

        2.县本级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申请表 

        3.县本级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反馈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