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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磐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2-15 14:48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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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磐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风
  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4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机关后勤加快深化改革、转变服务职能的关键之年。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监督执纪,坚决纠正“四风”,树立后勤形象,制定我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局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单位工作全局,与机关事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二)严明纪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以保证我局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遵守组织制度,做到“四个服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县实施意见,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针对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工作中遇到的制度缺失情况,要认真梳理分析,制订完善相关规定和办法,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工作机制。
  (三)整风肃纪,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摆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整改到位,强化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切实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30条”、市委“26条”、县委“十个不准”等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等工作生活保障相关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禁用公款互相吃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
  (四)严格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廉洁从政。机关党支部及各科(室)负责人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机关公职人员加强警示教育和管理,检查监督其廉政勤政情况,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和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要及时查纠,坚决杜绝失职、渎职等问题。
  (五)加强防范,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廉洁防范机制。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清正廉洁预警机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风险预警、风险防控和动态管理,加快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机制。大力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对重点环节、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都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措施,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六)恪尽职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建设。局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恪守责任担当,明确职责定位,严格强化监督,抓好本职工作,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廉洁自律,秉公执纪,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