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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392082489/2014-2346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14-11-26

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14-11-26 00:00    来源:发改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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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生产力布局、产业发展配套措施及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调控方向。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负责全县发展规划以及其他各类规划编制工作的综合协调管理和年度规划计划的编制,做好各类专项规划审查等相互衔接工作。提出全县产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综合平衡各类园区、重大产业基地的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编制集聚区发展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审核上报重大工业、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

(二)负责统筹全县社会发展工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协调全县经济发展,综合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发展的运行趋势,负责全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进行经济预测、预警,负责经济政策、经济信息研究、监测分析,牵头协调提出全县运用财税、金融、投资和价格等经济手段进行经济调控的政策建议;发挥宏观政策平衡作用;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

(五)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编制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和财政性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库管理;牵头编制公共建设投资计划及相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全县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协调和引导全县其它资金的投资方向按立项程序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审批和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负责全县权限内审批重点项目的招标范围和招投标方式的核准。组织调研、项目论证,指导项目评估。负责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项目的审核、申报和审批工作。

(六)负责全县重点项目的综合管理。协调重点项目建设布局规划;负责全县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全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全县重大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以及借用国外贷款、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投资计划和政策措施;按权限负责审批、审核、申报外商投资项目和海外投资项目;负责申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商业贷款项目。

(八)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建立煤电油气运等能源要素保障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应急预案、保障政策和措施;承担全县节能降耗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新能源的推广应用和项目示范建设;负责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及综合管理。

(九)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对口支援、对口帮扶(东西部协作)和对口合作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实施全县“山海协作工程”。

(十)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我县经济体制改革的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研究制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制定和实施;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

(十一)深化农业农村综合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参与研究提出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推进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

指导推进全县特色小镇、中心镇建设、小城市培育等工作;参与协调推进都市区建设。

(十二)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制定相关综合性政策;负责全县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三)承担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相关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综合协调与管理相关职责。

(十四)负责拟订通用航空的综合协调及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五)负责全县价格工作的综合平衡和指导、协调;负责市场价格的监测、运行趋势的预测、预警和分析工作,并提出调控监管的对策建议;拟定并组织实施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贯彻实施政府定价目录,研究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按权限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重要行业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

(十六)承担铁路规划、建设等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管理职责。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改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实施人口预测预报制度,负责研究提出县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

2.与县经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改局配合省、市级有关部门做好全县粮食和棉花、肉类、食糖等重要物资储备规模的调查、测算工作。县经商局负责收储、轮换和管理,根据县发改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