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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4-11-12 14:11 来源: 0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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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磐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2月22日在磐安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磐安县人民法院院长  龚英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07年以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2007年以来的五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城乡面貌变化明显、民生事业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得益较多的五年,也是县法院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作出新贡献的五年。五年来,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法院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能动司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共受理各类案件9836件,办结9713件,分别比上一个五年增加28.2%和25.1%,审执结案标的总额5.49亿元。2008年、2010年两次被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2009年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11年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
  (一)立足本职,切实履行审判执行职责
  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37件,审结636件,判处罪犯1101人,其中102名罪犯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为国家、集体、个人挽回经济损失1170.89万元。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不断规范自由裁量权。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爆炸、抢劫、强奸、寻衅滋事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130件178人,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354件558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37件50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422名未成年罪犯和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适用非监禁刑。大力推进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积极促成被告人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3件,经调解全部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履行,赔偿金额258.6万元。
  化解民商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984件,审结5898件,解决诉讼争议标的金额4.03亿元。针对民商事案件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纠纷群体化等特点,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针,在诉前、立案、审理等各个环节把握和寻找调解机会,尽量以和谐方式化解矛盾。共调解结案2071件,经调解撤诉1143件,调撤率为54.5%。同时不断拓宽调解渠道,发挥人民调解室、区域性人民调解中心的作用, 2011年人民调解室共成功调解案件64件, 解决争议标的额344.75万元。在判决的2473件案件中,上诉率、申诉率、二审改判发回率之低均列全市前茅,体现了较好的办案质量。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支持政府重点工作。按照县委和县政府的要求,积极配合新兴街区块拆迁改造工作,使原磐安县玻璃钢公司的厂房顺利拆除,涉及140多人的债权债务纠纷妥善调解结案,并予以及时执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沟通协调,助推依法行政。对一些矛盾尖锐、政策性强、当事人较多、有诉讼可能的行政纠纷,做到主动靠前,提前介入,耐心疏导,并及时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共将30余起行政纠纷化解在诉前。推行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充分发挥政府与法院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中的积极作用。审查征收社会抚养费、工商行政处罚、卫生行政处罚等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35件。针对我县计生工作现状,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共开展计生专项执行活动6次,到位标的额205.4万元。
  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执结各类案件3030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35亿元,被评为省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成立专门处理执行线索、接受当事人举报、处置突发事件的执行指挥中心,提高了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将执行干警的收、结案情况每月排名、张榜公布,激发干警的办案积极性。全面推进执行“征信、查控、惩戒、监督、保障”五个系统建设,改善执行工作的外部环境,提高了执行效率。强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财产等执行措施的使用,探索强制财产申报、媒体曝光、悬赏举报、限制高消费、边境控制等举措的实施,加大了强制执行力度。多次开展 “春节集中执行”、“涉农集中执行”、“ 积案集中执行”、“交叉执行”等专项执行活动,彰显法律威严。如在执行我县138户农户与金华某公司种子纠纷案时,我院急案急办,当日受理,当日交办,次日执结,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农户的合法权益。
  (二)能动司法,倾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强化民本意识,高度重视涉案民生。妥善审理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854件,审理涉“三农”案件378件。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组织法官走进村庄、走进企业、走进社区,通过上门立案、到家开庭、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等形式,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扩大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6.94%,使案件的平均办案天数明显缩短。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共为508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57.4万元,向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54.4万元。
  服务经济发展,妥善处理涉企纠纷。树立“中心工作开展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的观念,能动司法,全力保障全县重大实事、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有57人次参加县里各类工作组,共计3419天。开展 “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通过定期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增进法院和企业的交流互动,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如针对建筑企业在招投标、合同签订、履行等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和问题,组织全县70余家建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及法务工作人员进行专题授课,受到了县领导的肯定和上述企业的欢迎。
  加强源头治理,扎实开展涉诉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的信访工作要求,落实源头治理、初信初访和领导包案三大责任制,建立案件不稳定因素风险评估与处置机制。加大与县委政法委、信访局、乡镇党委的联动,努力为来访群众排忧解难。共处理来信175件、接待来访610 人次。2007年、2010年分别被评为金华市涉诉涉法信访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先进集体。
  (三)夯实基础,积极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提升法院软实力,加强规范化建设。强化制度建设,将历年来制定出台的规章制度修改完善,汇编成册,提升了我院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创新审判管理,以“质量效率改革年”活动为抓手,完善质量效率兼顾的保障体系,充分挖掘现有审判资源的潜力。加强对审判质效数据的分析和研判,不断改进工作。2011年,我院包括简易程序适用率、平均审理天数等在内的多个质效数据名列全省前茅。
  提升法院硬实力,加强硬件装备建设。在县委、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下,玉山法庭、盘山法庭新办公楼先后建成并启用,安文法庭新办公楼年底也可投入使用,基层法庭的办公条件明显改善。建成法院三级专网、互联网、政府网“三网”并行且相互隔离的网络体系,完成五个审判法庭的数字化改造和刑事审判远程庭审系统建设,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完成刑事被告人押解通道改造、审判区与办公区隔离及立案接待大厅改造等工程,办公、办案秩序进一步规范。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法院安全事件及法院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增配保安,在机关及法庭配备安检门、监控设施,加大对诉讼当事人和来院群众的安全保障力度。
  提升法庭服务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致力将人民法庭打造成为民司法、服务大局的主要阵地,健全规章制度,实现政策倾斜。坚持新进法院工作人员到基层法庭锻炼,实行师徒结对、以老带新,把有基层法庭工作经历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条件之一。同时,加强法庭与各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工作上互相配合、鼎力互助。五年来,我院3个法庭共审、执结各类案件4342件,占全院总结案数的44.7%。两名法庭工作人员荣立三等功,玉山法庭、安文法庭先后被评为金华市执法为民先进集体,玉山法庭2010年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
  (四)提高素质,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教育,改进队伍司法作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发扬光荣传统,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不断增强全体干警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五年来,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共有21个集体、64人次受到县级以上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加强廉政教育,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每年都集中一段时间有针对性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通过聆听廉政报告会、观看警示片、发放警示教育案例读本、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干警的廉洁司法意识。开展廉政文化进楼道、进办公室、进网络、进手机、进家庭等活动,努力营造抬头望廉、低头思廉的廉政文化氛围。2011年4月,我院被命名为金华市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注重制度防腐,完善《干警业外活动监督管理规定》、《防止人情关系对审判执行工作不当影响的规定》、《法官与律师交往十个不准》等19项廉政纪律规定,为我院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五年来,全院无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大力创建“学习型法院”,积极组织和要求干警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努力创造条件支持干警在职学习、支持年轻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五年间共有16人通过司法考试,340人次参加了省高院、市中院举办的集中培训,提高了干警的履职能力。组织开展案例研讨、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调解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增强法官适用法律、诉讼调解、证据认定和判决说理的能力。五年来,我院干警共撰写调研文章156篇,在省高院、市中院主办的机关刊物上发表57篇,一名干警撰写的学术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上荣获二等奖。
  (五)阳光司法,不断加大接受监督力度
  积极推进司法公开。按照省高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 制订《阳光司法责任分工表》,从立案、庭审、执行、听证、裁判文书上网等各个方面推动审判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建立案件信息查询制度,完善案件办理进程的公布、查询机制,保障当事人对司法权运行过程的知情权。自2010年开始,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累计邀请了人大代表、乡镇干部、村干部、学校师生、社区居民等600余人走进法院、感受法院工作。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培训工作,拓宽陪审员的职能范围,增强司法的人民性。五年来,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915件1664人次,占普通程序案件的66.1%。
  自觉接受人大及各界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决议、决定。积极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访活动,同时邀请代表、委员到法院调研座谈、旁听案件、见证执行,虚心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法院工作。在2010年县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中,我院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全体代表和常委们的充分理解和真诚肯定。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邀请检察人员参与案件调解、化解矛盾纠纷,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讨论重大案件,主动将民商事和行政裁判文书送交检察机关监督,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作。同时,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向全社会公布“五个严禁”规定,设立举报信箱、邮箱和24小时自动录音举报电话,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随案发送廉政监督表,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认真接受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县法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既是法院全体干警敬业奉献、努力工作的结果,更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法院全体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工作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审判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仍需进一步提高,便民利民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队伍管理、监督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干警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执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差距,当事人阻挠执行、威胁法官甚至暴力抗法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审判工作的信息化、科技化程度不够高。对此,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强化审判职能,狠抓队伍建设,改革审判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自身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为建设“品质山城、秀美乡村、幸福磐安”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重点要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履行审判职能,更好地为大局服务
  继续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惩治刑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继续强化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更加重视执行工作五个系统建设,不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增强执行效果,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加注重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依法妥善审理征地补偿、合同纠纷、企业破产、劳动争议等案件,为实现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更加重视涉诉维稳工作,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更加重视诉调衔接工作,不断拓宽诉前、诉中、诉后的调解工作,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调解工作社会化。
  (二)创新审判管理,更好地推进司法改革
  规范案件审判流程管理,通过对立案、排期、送达、审判、执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确保办案程序的规范化,不断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注重加强审执工作的监督,强化责任追究,通过实行案件目标管理、分类指导、定期督办等举措,确保公正高效司法。强化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价标准和反馈机制,实现全员参与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尺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
  (三)推进文化建设,更好地保持法院发展内动力
  坚持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引领法院文化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法官职业精神,提升法官职业修养,保持法院队伍的先进性。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注重人性化管理,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注重司法礼仪,讲求司法文明,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窗口,不断提升法院的文明形象。按照“科技强院”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提升审判信息化水平,提高司法效能。
  (四)提高队伍素质,更好地公正廉洁司法
  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提高干警品德修养。加强党建工作,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干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廉洁司法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和特约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
  (五)加强能动司法,更好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积极拓展和延伸审判职能,找准司法与社会管理的结合点,实现自身职权优势与社会期望的对接。充分尊重社会自我解决纠纷的意愿和能力,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纠纷解决途径和方法,及时发现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完善诉讼服务职能,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作用,强化司法建议、司法审查、司法调研、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拓宽参与社会管理的途径。进一步开展“阳光司法”, 完善民意沟通机制,提高司法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司法、支持司法。密切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共享司法的关爱和温暖。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拓创新,团结拼搏,为建设和谐秀美的磐安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