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59109857/2013-4875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文件字号: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13-04-10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磐安县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4月10日
磐安县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双清”专项行动有关精神,有效解决我县一些乡村河道和农村环境卫生存在的脏、乱、差问题,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决定在全县开展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清”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居兴县”发展战略,结合秀美乡村建设、“三边三化”行动,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全面清理城乡河道,全面整治农村突出环境卫生问题,健全河道保洁和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进度安排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双清”行动,到2014年底,基本解决河道随意丢弃废弃物、随意倾倒建筑和生活垃圾的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把全县城乡主干河道打造成“水清、流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生态河道;通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 “脏乱差”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城乡河道保洁和农村保洁机制进一步完善,群众居住环境进一步改善。
清理河道:完成各乡镇河段整治、保洁任务,河道无病死动物和妨碍行洪的障碍物、河面无废弃漂浮物、河岸无垃圾堆放。
清洁乡村:一是全县乡村面貌整洁、干净,“六乱”现象(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违章乱建)明显减少;二是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三是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企业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5%以上。
(二)进度安排
1.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4月)。制订“双清”行动方案和年度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全面清理河道漂浮物、障碍物、沿岸垃圾等;开展全民清洁行动,整治“六乱”现象(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违章乱搭乱建)。
2.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5月—2014年9月)。以解决河道垃圾及河水黑臭问题、恢复河道基本功能、改善河道水环境为重点,持续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和保洁长效管理;按照“秀美乡村”建设和“三边三化”行动的部署,以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工作督查,开展明查暗访,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予以整改,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双清”行动任务。
3.考评总结阶段(2014年10月—12月)。将“双清”行动纳入生态文明建设、“三边三化”行动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同步考核。巩固深化行动成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三、集中整治阶段的主要任务
集中整治阶段重点要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一是彻底清理并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全面清理打捞河道及田间地头的病死动物,并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全面清理打捞河面废弃漂浮物。主要是漂浮在河道的垃圾、水葫芦及杂草、枯烂树枝等。三是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香菇筒袋、废菌棒等)。四是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主要是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对其中是违法建筑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落实清除责任,对拒不清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清除。五是全面清理农村乱堆乱放垃圾。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规范,全面清理处置公路沿线、溪流两旁、景区周边、房前屋后成堆暴露的垃圾。六是全面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大力宣传农村污水处理常识,开展河道疏浚、河边池塘清淤工作,限期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在清理中,着力恢复和拓展水域功能、改善水环境,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
各乡镇和职能部门要对照要求,制订工作方案,结合“全民清洁日”等活动,重点突出公路沿线、溪流沿线、房前屋后、污水坑臭水沟、村内池塘、养殖场周边等重点区域,在4月15日前后掀起“双清”行动高潮,做到县、乡镇、村三级联动、上下游统一行动、大小河全面覆盖,确保不留死角。在清理中,各乡镇村和县有关部门要及时妥善处理清理出的各类垃圾废弃物,避免二次污染。
四、巩固提升阶段的主要任务
巩固提升阶段,各乡镇政府和县主要职能部门要持续深化“双清”行动,加快形成河道保洁和农村保洁的长效机制。
(一)全面推进城乡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各乡镇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排查辖区内河道、溪流污染分布情况,深入分析污染成因,建立黑臭河沟整治限时督办制度,制订具体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责任人,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整治计划,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消除河沟黑臭现象。严格河道采砂许可证制度,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加大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查处力度。在“万里清水河道”建设中,着力推进农村河沟综合整治,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恢复河道基本功能。
(二)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结合秀美乡村建设和“三边三化”行动,重点清理村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改善村容村貌。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完善“户收、村集、乡镇中转、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模式,偏远乡村按照“就地收集、就地分拣、就地无害化处理”的模式进行处理。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健全排污管网,努力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全面实施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度,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区域污染防治,对年存栏50头以上的小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治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积极推广环境友好型农作制度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努力提高畜禽粪便、种植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深入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着力解决违章乱搭乱建、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严格实行建筑垃圾“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和综合利用工作。
(三)加快健全清理河道清洁乡村长效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河道保洁、农村保洁管理和宣传力度,依法推进城乡河道整治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健全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完善由当地乡镇政府领导任“河长”的河长制,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河道日常保洁管理,严厉查处违法排污、向河道倾倒垃圾、在河岸乱搭乱建等行为,切实维护河道及两岸清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增强广大村民的自律意识,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健全保洁管护、监督管理等制度,积极探索专业化、市场化的农村保洁机制,提高农村保洁水平。坚持建管并举,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及时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健全应急联动机制,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有效应对和处置相关突发事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陈蕾妍县长任组长,徐妙芳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督查局、县生态办(环保局)、水务局、农办、农业局、创建办、国土资源局 、交通运输局、建设局、规划局、旅游局、卫生局、工商局、经济商务局、财政局、教育局、妇联、团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双清”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生态办)。各乡镇和主要职能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机制,层层抓好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生态办负责统筹协调“双清”行动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开展“清洁校园、清洁家庭、清洁企业、百里生态行”等一系列活动,及时掌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县水务局负责抓好河道清理的相关工作;县环保局负责抓好环境执法监管、水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县农业局负责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县旅游局负责做好景区及周边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县建设局负责做好城区河道垃圾清理以及摊点乱摆乱放、小广告张贴整治工作;各乡镇作为“双清”行动主体,具体抓好本辖区内河道清理和清洁乡村工作。各乡镇长是“双清”行动第一责任人,农村保洁的责任由乡镇落实到村两委。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联系乡镇的“双清”行动。
(三)注重营造氛围。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黑板报、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双清”行动,在全社会形成“环境卫生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的浓厚氛围,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参与“双清”行动。县电视台、新闻传媒中心大力宣传河道保洁和农村保洁的先进典型,曝光各类影响环境卫生的不良习俗和违法行为。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县有关部门要及时查处,绝对不允许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不及时处置的事情发生。
(四)加强经费保障。逐步建立“以县、乡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分级负担”的农村环卫经费保障投机制,加大县、乡镇财政对“双清”行动的经费保障力度。县财政要将河道长效管理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农村卫生长效管理的资金投入。各乡镇要加强配套资金筹集,加大对河道清理、垃圾清运、生态环保宣传等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双清”行动顺利开展。
(五)强化考核督查。县考核办要将“双清”行动列入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河道清理整治由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考核,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由县生态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考核。县督查局、生态办、水务局、农办等部门要不定期开展“双清”行动的督查,督查结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三边三化”行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乡镇要在各阶段结束前(集中整治阶段要求在4月25日前)将 “双清”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县生态办。
附件:1.磐安县“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2.磐安县“清理河道、清洁乡村”行动职责分工
3.磐安县河道清理责任分解表
附件1
磐安县“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蕾妍
副组长:徐妙芳
成 员:陈汉文(县府办) 陈秉仁(县督查局)
杨爱娥(县创建办) 吕飞陆(县环保局)
厉旭阳(县生态办) 马汝家(县农办)
曹品理(县水务局) 徐永平(县农业局)
张三庆(县国土资源局) 郑坚良(县交通运输局)
张余平(县建设局) 孔令维(县旅游局)
张云峰(县规划局) 郑福贵(县卫生局)
张标量(县工商局) 陈大红(县经商局)
陈国慧(县财政局) 吕为苗(县教育局)
施周巧(县妇联) 羊菊春(团县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生态办)。厉旭阳兼任办公室主任,陈英仕、陈国平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全县“清理河道、清洁乡村”行动职责分工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牵头组织开展“双清”专项行动;抓好全县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督查;抓好环境执法监管、水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协助新闻单位开展“双清”行动宣传教育活动。 | 生态办(环保局) |
2 | 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双清”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清除所辖河道溪流、山塘水库、边沿沟渠内的漂浮物、积淤物、障碍物、河岸沿线垃圾,打捞病死动物,并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包括村庄庭院、村内道路、房前屋后,村道沿线视线可及范围,垃圾中转站及其周围,以及省道、乡道、高速公路连接线的边沟或路肩以外、控制红线以内的环境整治。 | 各乡镇政府各区块管委会 |
3 | 负责云山区块的村庄、河道环境整治。 | 云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
4 | 牵头抓好全县“双清”行动督查。把“双清”行动列入对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 督查局 |
5 | 参与农村环境卫生督查;指导秀美乡村创建村做好“双清”行动。 | 农办 |
6 | 参加“双清”专项行动卫生督查;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和城郊结合部(含龙山安置小区至海螺山)环境卫生督查等工作。 | 创建办 |
7 | 做好“双清”行动必需经费安排,加大对河道清理、农村卫生长效管理的资金投入。 | 财政局 |
8 | 做好城区街道和文溪水面保洁工作;加强对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设施的监管,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周围环境整洁;监督有关乡镇抓好乡镇垃圾中转站(填埋场)周边环境卫生;做好乡村垃圾箱改建等技术指导。 | 建设局 |
9 | 牵头负责全县“清理河道”行动指导、督查与考核,建立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做好五丈岩、马蹄坑等公路沿线较大水库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督促和指导各小水电开发企业抓好水库水面清洁卫生。 | 水务局 |
10 | 抓好省道、县道、高速公路连接线路面、边沟、路肩、绿化带、车站的卫生保洁,以及塌方清理;检查督促县道以上公路的边沟或路肩以外、控制红线以内(省道15米、县道10米)的环境整治;检查督促县道以上公路上运土散落泥石的清理。 | 交通运输局 |
11 | 参与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督查;指导乡村开展农村卫生改厕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 | 卫生局 |
12 | 清理、整顿和规范户外、河岸广告,治理“广告乱贴”现象。 | 工商局等部门 |
13 | 加大执法力度,治理违章乱搭、乱建现象。 | 建设局 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有关乡镇政府 |
14 | 做好建筑垃圾、工业垃圾随意倾倒问题整治,及时清理街道、公路上运土散落的泥石。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由县建设局牵头,安文镇、云山旅游度假区参与;省道、县道由县交通局督查,所在乡镇或开发平台落实。 | 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云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有关乡镇政府 |
15 | 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安文镇负责根溪、联进、联谊、坑口、栗里、下山移民小区(新园小区)、台口、后坞等城郊村和下应工业功能区的卫生整治,以及城郊村河道、医院门口至黄山苑河道的垃圾清理和分段保洁;海德开发业主负责“盛世歌朝”至海螺山居住区建设规划红线内的环境整治;县经商局负责县屠宰场周围卫生及污水标准排放;县民政局负责做好殡仪馆周围的保洁工作。 | 安文镇政府经商局民政局海德翡翠湖度假酒店云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
16 | 做好采沙、制沙场监管、整治工作,防止影响下游河水水质。涉及河道作业的由县水务局牵头、环保局、国土局、有关乡镇参与;非河道作业的由县国土局牵头,环保局和有关乡镇参与。 | 水务局 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有关乡镇政府 |
17 | 负责牵头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 农业局 |
18 | 抓好污染企业限期治理或关停。 | 环保局经商局 |
19 | 抓好台口屠宰厂污染治理。 | 经商局 |
20 | 抓好全县各乡镇中小学校的环境卫生。 | 教育局 |
21 | 做好各景点环境卫生管理。 | 旅游局 |
22 | 抓好城区摊点乱摆、车辆乱停问题整治。 | 公安局 建设局 |
23 | 及时报道宣传“双清”行动开展情况。 | 县广电台新闻传媒中心 |
24 | 抓好城区各社区及周边村庄、河道(云山区块、文溪主河道除外)的环境卫生。 | 安文镇政府 |
25 | 抓好开发区块内村庄、河道的环境卫生;做好沿溪工程建设管理,防止泥沙污染溪流,并及时清理公路、街道上散落的泥石。 | 新城区管委会磐安工业园区管委会云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
26 | 号召全县妇女、青少年开展“清洁庭院”、“清洁校园”、“保护母亲河、清洁河道”等活动。 | 县妇联 团县委教育局 |
附件3
磐安县河道清理责任分解表
序号 | 河道名称 | 责任单位 |
1 | 城区河道 | 安文镇政府 建设局 |
2 | 深泽溪 | 安文镇政府 深泽乡 |
3 | 双坑溪 | 安文镇政府 |
4 | 好溪 | 冷水镇政府 仁川镇政府双峰乡政府 新渥镇政府 |
6 | 始丰溪 | 大盘镇政府 方前镇政府 |
7 | 西溪 | 窈川乡政府 双溪乡政府安文镇政府 尚湖镇政府 |
8 | 八达溪 | 九和乡政府 |
9 | 溪炉港溪 | 盘峰乡政府 维新乡政府高二乡政府 大盘镇政府 |
10 | 夹溪 | 尚湖镇政府 玉山镇政府 尖山镇政府万苍乡政府 胡宅乡政府 |
11 | 玉溪 | 胡宅乡政府 玉山镇政府 |
12 | 旅游风景区河道 | 县旅游局 |
13 | 五丈岩水库 | 五丈岩水库管理处 |
14 | 马蹄坑水库 | 马蹄坑水库管理所 |
15 | 其他河道山塘水库及沟渠 | 所在地乡镇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