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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3075998205/2024-4297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磐安县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4-10-31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4-10-31 16:47    来源:磐安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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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磐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0年,我局按照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根据《条例》要求有序规范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工作,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基本实现了职能到位,提高了服务水平,树立了执法形象。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们紧紧围绕自身职责以行政许可为重点内容,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全方位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制订了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内设机构、法规文件、标准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规划计划、行政事业性收费、人事管理、廉政建设、文明创建、工作动态、举报投诉、应急管理共16个栏目。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规定,将可公开应公开的相关部门信息按栏目予以公开。在2009年已公开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法规文件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2个;规划计划发布了2009年度工作总结和2010年度工作思路;文明创建公布了2009年文明单位复评工作总结等内容;工作动态公开了每月一期的《磐安食品药品安全简讯》;据统计,2010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同时,发布公开指南,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2010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类信息及其它不宜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县物价部门还没有核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开展这项工作时间不长,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信息发布总量不够多、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问题。201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从以下两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及时查询到有效信息。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