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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4-10-31 10:47 来源: 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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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磐安县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磐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panan.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磐安县督查局(公开办)联系,电话:84501608。地址:安文镇龙山路1号,邮编:322300。
一、概述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情况良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业务知识培训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9月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磐编〔2013〕26号),完善了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配置,设立了专职副主任一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是召开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作了全面部署和安排。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采用以会代训的方式,举办培训班(会)2期,对314名乡镇、部门分管领导和信息操作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四是下发《磐安县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导与参考目录》(磐公〔2013〕1号),对乡镇政府网站目录作了进一步规范。
(二)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县实际,下发了《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磐政办〔2013〕95号)文件,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了行政审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三)坚持依法公开,严格做好保密审查。一是坚持依法公开,做到真实准确、注重实效、利于监督、安全保密。二是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公开的信息严格实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是否公开有疑问的或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不明确或有争议的,及时与上级部门或同级保密工作部门做了请示和沟通。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各乡镇、部门全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各乡镇、部门在“中国•磐安”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情况和网站建设情况,实行“一季一检查”制度,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全县各乡镇、部门认真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870条,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全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2件(书面申请的20件,通过网络申请的12件),答复32件,其中予以公开27件,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的1件,不属于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的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和上级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认识不到位,信息更新不及时,工作缺乏主动性。二是有的单位公开重点不突出,避重就轻,简单应付,流于形式不注重实效,没有及时公开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改进措施:一是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职责。通过召开各乡镇、部门分管领导和政府门户网信息操作员会议,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班等形式,提高具体负责人员的业务水平,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人才保障。


磐安县公开办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