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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55911515G/2014-5595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文件字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冷水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4-10-30 13:22:07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0-30 13:22    来源:冷水镇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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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38号)、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的通知》(磐政办〔201323号)精神,决定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认定工作目的

  认定全镇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的具体对象,掌握低收入农户、扶贫重点村的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确定和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一村一计一单位”的结对帮扶任务和责任,建立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电子档案。同时,推动各级机关干部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关注民生,引导全社会关心帮扶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为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打下扎实基础。

  二、调查认定工作任务

  (一)宣讲党的政策。宣讲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宣传中央、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扶贫政策,鼓励低收入农户自强不息、创业就业、增收致富。

  (二)认定扶贫对象。按照测算拟定的低收入农户人口比重、数量和扶贫重点村数量,认定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的具体对象,并对认定的具体对象进行调查,掌握家庭和村的基本情况。

  (三)落实帮扶任务。根据调查情况,分析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的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提出帮扶举措,并锁定帮扶对象,确定帮扶单位,落实帮扶责任,制定帮扶方案。

    三、调查认定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低收入农户调查认定的方法和步骤。按照客观、真实、公正、公开原则,采取人口比例推算、群众公议公推、农户自愿申请、干部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认定新一轮低收入农户。低收入农户的认定条件: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省定扶贫标准(20104600元,相当于20125500元)。低收入农户的认定步骤如下:

第一步:分解数量。镇政府根据各村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扶贫标准的农户比重和数量,结合原低收入农户比重和数量等情况,将县里测算拟定的低收入农户比重和数量,推算分解到各村。

第二步:初选对象。各村首先召开“四委”干部会议,按照镇政府分解的低收入农户数量,根据各户收入情况倒排出低收入农户名单;然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进行讨论表决通过,产生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并将初选对象名单在村内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自愿提出申请,填写《低收入农户申请表》。村回收《低收入农户申请表》,填写《低收入农户汇总表(村级)》,并将上述两表报镇政府审核。

第三步:入户调查。调查组按照经镇政府审核的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名单,逐户调查,并填写《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表》,分析致贫原因,商讨帮扶举措。经调查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调查组建议有关村予以调整。调查人员以镇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大学生村官为主。

第四步:审定公告。镇政府根据入户调查情况,确定低收入农户的认定对象,填写《低收入农户汇总表(乡镇)》,报县政府审定。县政府将审定的低收入农户认定名单在县级媒体、乡镇所在地、各行政村公告,并将本县低收入农户户数、人数及乡镇、村分布情况,以县政府文件形式报省、市农办(扶贫办)备案。

第五步:录入数据。镇政府及时将《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表》数据录入数据库,建立新一轮低收入农户电子档案。

第六步:汇总分析。村调查组写出各村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汇总分析报告,提出帮扶建议,并报镇政府。镇政府写出本镇低收入农户调查汇总分析报告,提出帮扶建议,并报县农办。

第七步:落实帮扶。县农办(扶贫办)根据调查汇总分析报告,研究提出对低收入农户“一户一策一干部”的结对帮扶方案,落实结对帮扶单位和责任。

(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的方法和步骤。在认定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基础上,采取县乡沟通协商、准入条件限定、干部进村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认定新一轮扶贫重点村。扶贫重点村的认定条件:村内低收入农户比重较高或数量较多(前提条件);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内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在基本符合前提条件下,五年内有自然村整体搬迁或搬迁人数较多的行政村必须列入,资源开发潜力较大村(如历史文化村等)、原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优先列入。扶贫重点村认定步骤如下:

第一步:初选对象。镇政府根据县级政府分解的扶贫重点村数量,产生扶贫重点村初选对象,由村填写《扶贫重点村申请表》。

第二步:进村调查。调查组按照镇政府确定的扶贫重点村初选对象名单,逐个进村调查,填写《扶贫重点村状况调查表》,分析致贫原因,商讨帮扶举措,写出分析报告。经调查不符合条件的村,调查组建议镇政府予以调整。

第三步:审定公告。镇政府根据进村调查情况,确定扶贫重点村的认定对象,填写《扶贫重点村汇总表(乡镇)》,并报县政府审定。县政府将审定的扶贫重点村认定名单在县级媒体、乡镇所在地、各行政村公告,并以县政府文件形式报省、市农办(扶贫办)备案。

第四步:录入数据。镇政府及时将《扶贫重点村状况调查表》数据录入数据库,建立新一轮扶贫重点村电子档案。

第五步:汇总分析。调查组写出扶贫重点村状况调查分析报告,提出帮扶建议,并报镇政府。镇政府写出本镇扶贫重点村状况调查汇总分析报告,提出帮扶建议,报县政府。

第六步:落实帮扶。县农办(扶贫办)根据调查汇总分析报告,研究提出对扶贫重点村“一村一计一部门”的结对帮扶方案,落实结对帮扶单位和责任,并确定不超过40%的扶贫重点村(帮扶任务重、发展潜力大)交由省里实行结对帮扶,其余扶贫重点村由市县两级实行结对帮扶。

四、调查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调查认定工作要求在 520日前 完成,具体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322---411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印发调查资料。抽调干部,组成调查组,培训调查人员。完成低收入农户数量推算分解到村。完成低收入农户、扶贫重点村初选对象的产生和镇政府审核。

  (二)进村入户阶段(412--- 4 月25 。调查组进村入户宣讲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宣传中央、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扶贫政策。完成对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初选对象的调查,做好低收入农户、扶贫重点村认定对象报批和公告工作。

  (三)汇总分析阶段( 426---510日)。调查组、镇政府和县级农办(扶贫办)完成低收入农户、扶贫重点村状况调查汇总分析报告,提出帮扶措施。镇政府组织人员将调查数据录入数据库。

  (四)落实帮扶阶段( 511--- 5 月15 。县级政府建立新一轮结对帮扶体系,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一村一计一部门”的帮扶任务和责任。

  (五)资料归档阶段( 516---520日)。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申请表、调查表、调查分析报告(村级),低收入农户汇总表(村级)存镇政府;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汇总表(乡镇)、调查分析报告(乡镇)、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汇总表(县级)、调查分析报告(县级)存县农办。

  五、调查认定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本次调查认定工作,是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和组织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的基础。镇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精心组织部署,各村要成立由县级机关“两富”指导员、镇机关干部和农村工作指导员、大学生村官组成的调查组,集中精力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认定。

   (二)强化工作责任。调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深入村户开展调查,据实填写调查表,确保调查内容和数据真实。填表后,调查组长和调查人员要签名,村委会要盖章确认。村级调查组、乡镇政府、县级政府都要对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调查分析报告,提出帮扶举措。县级政府要将县级调查分析报告报省、市农办(扶贫办)。县级政府要落实帮扶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

   (三)树立良好形象。发扬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农户,解决困难,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任何负担,树立良好形象。

   (四)做好宣传总结。加强对调查活动的宣传,报道摸实情、办实事和帮扶困难群众的情况,为广大干部深入基层、转变作风、关注民生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