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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002605003X/-0000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4-10-30

磐安县建设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4-10-30 17:09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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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磐安县建设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深入推进阳光建设工程为抓手,以行政权力公开、政务公开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力度,落实举措,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保密审查、指导督查、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发布实行三级审查制度,先由产生信息的业务科室负责,经办公室专人审查,再由分管领导审签后发布。
  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县委、县政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调整规范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同时,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专门设立了重点公开事项栏目,加大重要政策、管理制度、行政许可事项、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及时公开审批标准、程序、结果,方便群众办事,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除通过局机关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外,我局还借助广播电视台、磐安报社、《金华建设》、《磐安建设》等各类媒体、刊物,主动公开各类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信息,让公众充分了解建设工作情况。
  2013年在磐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更新发布各类信息229条,在各类媒体、刊物上公开的各类信息80多条,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安全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强化主动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客观,注重实效,有利监督",我局共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数841(条),其中公文类信息105条,政策法规类526(条),其他类210条。此外,编辑了《磐安建设》10期,民声热线上线1次,及时主动介绍我局有关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类信息及其它不宜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还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但从高标准严要求的角度来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规范性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公开的载体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存在信息发布总量不够多、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问题。
  2014年,我局将创新方式,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条例》、《暂行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政策的宣传力度,将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部署要求列入系统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系统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进一步突出公开重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认真抓好主动公开,进一步深化、细化信息公开内容,真正把社会关心和群众想要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加大局属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切实发挥信息公开服务和改善民生的作用。
  三是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加强局机关门户网站建设,完善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继续用好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宣传优势,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促进信息公开渠道的多样化、便民化。
  四是进一步加强指导督查。加强对县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从整体上提高全系统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服务能力。注重加强日常督查和动态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