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磐安县殡仪馆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及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县殡仪馆做了认真的贯彻落实,现将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布如下:
一、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成立以馆领导为组长的馆务公开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认真抓好落实应主动公开的项目和信息,确保政府公开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在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以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业务水平,服务质量为目的,严格依法管理。
3、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在信息公开中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应付方式的工作态度。
二、多种公开形式,增强公开效果。
1、公开馆内的重要工作事项。各岗位的工作标准,岗位职责、财务规范、职业培训、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劳动纪律,在全体员工大会公开宣读,并在墙上公布。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2、公开业务工作流程,服务承诺,举报、投诉电话。在营业厅墙上,走廊上,休息室,殡仪车内,公开办事程序,各项承诺,禁令、举报,投诉电话。温情提醒丧户各类注意事项。
3、公开收费标准。在营业厅墙壁上公开“磐安县殡仪馆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注明批准收费的部门和文件号,以便广大丧户核查督促,投诉,举报。
4、全方位提供信息服务。殡葬热线:84664423全天候24小时开通,为丧户提供各种信息咨询及服务。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和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对本行业的新政策,新法规宣传,公开得不及时,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探索提高。
(3)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报送,发布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2、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1)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按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本馆信息公开的内容、数量、质量和时间制定出明确要求。
(2)加强培训,提高工作技能。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全新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在工作中如何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和全面,需要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要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对本行业业务的了解,及时掌握本行业的最新工作要求,业务政策变化
(3)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学习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在上级领导的指导帮助下,及时完善,不断改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磐安县殡仪馆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