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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调整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4-10-30 10:04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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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工业园区管委会

关于调整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人员与工作分工调整,经园区管委会研究,决定调整园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规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建立以管委会、企业为单元的二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覆盖全园区、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使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为园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园区管委会成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王国富任组长,孔利华、陈卫群任副组长,朱有星、胡晓锋、卢宸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玉平任主任,陆人伟、吴金金、黄章火为成员。各企业要成立相应机构,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要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园区管委会是园区的一级网格,企业单位为二级网格,规模以上企业在内部建立三级网格,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把网格化管理科学涵盖到每个点。

四、实施办法

1、按企业与工作性质划分安全管理责任区;

    2、确定每个责任区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全面抓好责任区的安全工作;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隐患治理、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

    4、责任区责任人要加强安全检查,监督指导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五、职责分工

(一)管委会职责分工

    管委会主任为本园区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副主任做好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各责任区责任人,对本责任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责任;管委会其他领导为“一岗双责”责任人,对分管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区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二)企业职责分工

    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总责;企业分管安全管理负责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分管责任人,对本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和建筑施工的安全工作承担分管责任;各车间班组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对车间班组所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具体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深入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两个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园区生产安全、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需要。各企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创新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做好检查和监管。

   (三)宣传到位,广造声势。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隐患严重、安全管理不到位和抗拒执法的企业要采取相应措施。

 

附件:磐安工业园区管委会联系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责任区划分表

                  

                       浙江磐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磐安工业园区管委会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责任区划分表

 

责任

领导

责任人

网格员

王国富

吴金金 陈华羚

大兴路以西区域各企业业主

孔利华

陈玉平 厉旭光

大兴路以东、鞍顶路以西区域各企业业主

卢宸华

曹梦真 王  越

鞍顶路以东、夹溪路以西(包括庆和、顶艺公司)区域各企业业主

朱有星

陆人伟 舒林平

夹溪路以东、振兴路以西区域及县城、二期新入园企业业主

胡晓锋

黄章火 胡钰英

振兴路以东,包括百称岗企业业主

陈卫群

胡亚芳 俞爱珍

陈光寿 胡安荣 施欢可 何贵木 厉晨阳 陈海沙

各建筑施工企业业主

周湘南

戴鹏飞

园区外企业及不纳入园区管理的尖山镇范围企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