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局、处、室,各网格责任人:
9月4日,国家安监总局检查组对金华市4家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企业进行了暗访,检查结果发现企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促进园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园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安委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部署为主线,结合园区实际情况,以涉及可燃爆粉尘企业、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等五个行业领域为重点,以“四破”为突破口,以最快的速度、最严的标准、最铁的手腕、最硬的督查,立即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格化、地毯式排查整治,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提升监管能力。
二、整治重点及职责分工
重点突出金属粉尘企业、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一)涉及可燃爆粉尘企业整治。突出整治涉及铝镁粉尘的企业以及后道工序为电镀的铝合金抛光场所。根据前期排查情况,对不符合《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8号)要求、无法整改且已经关闭的企业,强化监督,防止违法生产。对不符合国家安监总局五条规定,责令停产整顿的企业,由企业委托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制订的整改设计方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相关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对基本符合国家安监总局五条规定,但存在不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带劳保用品上岗等行为,已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要督促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整治。加快县重点消防安全隐患单位整改。严厉打击“多合一”、“出租厂房”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违规搭建等问题,加大出租厂房、木制品、无纺布等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化学品安全整治。抓好化学品企业非法使用行为和安全措施不落实问题整治,重点检查使用化学品的企业,严格按照化学品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建筑施工整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安全作业人员配备等监管。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五)无证无照经营企业整治。打击小微企业(作业场所)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整治安全条件差、事故隐患严重,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9月底前)。各网格责任人要摸清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现状,组织企业认真自查自纠,凡存在不符合安全生产规范要求的,立即进行整改。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10月至12月中旬)。在企业自查自纠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对本网格、本领域所有企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做到检查率100%、整治率100%。
(三)巩固深化、总结提高阶段(12月底前)。各网格对“百日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巩固重点整治成果,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构建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由园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网格化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
(二)严格落实责任。一是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求每一家企业严格对照安全生产规范要求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自查人员在自查报告上签字后报园区备案。二是严格落实各网格的监管责任。各网格要认真排查网格内企业并做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及时上报园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办公室汇总,由网格化管理工作办公室每半月将当地排查整治情况上报县安委办汇总。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广泛宣教培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对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所有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员工,开展全员培训、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大力营造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文化氛围,按照不同企业特点,在各类危险作业区域张贴宣传企业危险源种类、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知识。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演练,让每一名员工了解掌握安全防范的技能。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宣传报道,普及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安全规范要求和防范知识,宣传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查检查。各网格要对企业整改情况每半个月开展一次督查,及时掌握本网格、本行业领域整治推进情况,及时向网格化管理工作办公室报送动态信息和进展情况。
浙江磐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