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县政府部门 >> 县文广旅体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307277251174000/-0000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4-10-29

县旅游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4-10-29 19:39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磐安县风景旅游管理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等方面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发展、改善民生”工作主线,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的,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加强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公开工作。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和流程,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分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内设机构、法规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党风廉政、规划计划、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文明创建、应急管理、工作动态、举报投诉等14项,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在局内设立了公开栏,作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宣传专栏,为公众提供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共公开信息         
10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类信息及其它不宜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县物价部门还没有核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是公开的标准还不够高,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今后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一是强化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着力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二是及时更新公开信息。修改完善信息公开指南,调整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三是规范公开工作制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