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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4-10-29 17:38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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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磐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文件
  磐供[2008]17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成员企业: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通知》(磐政办[2008]14号)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供销厅经字[2008]6号精神,结合我县供销社系统的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围绕降事故、控指标、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安全发展”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创新手段,强化措施,促进我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全面排查治理整顿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各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三、排查治理对象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对象是县供销社各成员企业。结合我系统实际,重点抓好烟花爆竹、商场等高危及人员密集场所、食品加工企业、出租房屋给其他企业办厂且从事竹木加工、工艺品加工的企业和三合一企业的排查整治工作。要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各生产经营部门的安全设施、防控手段、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隐患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重点排查烟花爆竹、化肥仓库和经营网店的安全设施,以及进货、仓储、运输、配送、销售环节的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建设和人员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对限放尚未销售的烟花爆竹要做好回收储存;超市、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通道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管理制度及发生意外时的应急预案等措施是否完善。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要限时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成员企业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 动员部署阶段(1-3月)
  各成员企业要结合实际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方案,宣传动员并进行周密部署。
  (二) 排查梳理阶段(全年)
  各成员企业在4月底前要完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等。同时,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做好隐患自查和整改,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对暂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措施,限期整改,并在4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报县社监察审计科。
  (三) 整改落实阶段(全年)
  各成员企业要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要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隐患治理长效机制,严控新隐患的发生。县供销社将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列入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各成员企业要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整改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在2008年12月10日前报县社监察审计科。
  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
  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OO八年四月八日
  磐安县县供销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2008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安全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概 况 及 整 改 计 划
  隐患概况:
  整改计划:
  整改负责人(签字)
  整改责任人(签字)
  整 改 落 实 情 况
  整改督办单位
  整改责任人(签字)
  整改指令书编号及整改期限
  整改落实情况:
  备注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企业留存,一份在4月20日前报县社。